中国正在考虑有声读物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语音的合法性
北京一家法院将必须裁定人工智能生成的声音是否侵犯了她的发言权,该声音被指控与配音艺术家相似,并且未经她的同意而使用。
北京互联网法院周二开始审理这位姓尹的艺术家提起的诉讼,声称她的人工智能声音相似度被用于在线销售的有声读物中。据官方媒体《中国日报》报道,这些作品是她未经许可制作的。
尹表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背后的实体正在从有声读物销售平台的销售收入中获利。她在诉讼中点名了五家公司,其中包括人工智能软件的提供商,称他们的做法侵犯了她的发言权。
“我从未授权任何人使用我录制的声音进行交易,更不用说在人工智能的帮助下处理它,或出售人工智能生成的版本,”她在法庭上说。 “我靠声音谋生。使用我的人工智能处理的声音的有声读物已经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被告辩称,人工智能驱动的声音不是尹的原始声音,应与后者区分开来。
据《中国日报》报道,法院计划稍后公布裁决结果。 Yin 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60 万元人民币(合 84,718 美元)的经济损失,并额外赔偿 10 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失费。
上个月,中国一家法院做出了有利于李姓原告的诉讼,该原告指控另一名原告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了他使用开源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的图像。李将这张照片发布在他的个人社交媒体账户上,并辩称未经授权的使用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
被告在辩护中表示,该图像是通过在线搜索弹出的,没有水印或有关其版权所有者的信息。她补充说,她没有将这些内容用于商业利益。据《中国日报》报道,该图片被用在她的个人网页上。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裁决中表示,李某投入了“智力投资”,根据自己的意愿调整图像,包括使用关键词来生成女性的外貌和图像照明。
法院补充说,使用人工智能功能来生成图像的人仍然是使用工具来创建的人,并指出是人而不是人工智能在生成图像时进行了智力投资。
据报道,李使用人工智能软件 Stable Diffusion 生成了相关图像。
金杜律师事务所在评论此案时表示,北京法院的裁决似乎与美国最近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拥有版权的裁决相矛盾。该公司指出,在《黎明查莉娅》和《空间剧院》等案例中,美国法院拒绝对人工智能生成的缺乏人类作者身份的内容提供版权保护。
不过,该律师事务所指出了中国和美国案件之间的差异,并强调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裁决似乎将没有创造性参与的“直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表现出持续的人为干预进行微调的内容区分开来。最终产品。这涉及添加提示和技术参数,直到人类创造者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
金杜写道,在后者中,北京法院将内容视为“人工智能辅助”作品,李在制作图像时投入了个人判断并做出了审美选择。李还展示了使用相同的指令序列(包括 150 多个提示和技术参数)生成相同图片的能力。
“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不可预测的,每次都会产生不同的人工智能图片,推测[北京互联网法院]是否会得出相同的结论,承认人工智能图片的版权,这将是很有趣的。 ”,这家总部位于香港的律师事务所指出。 “中国法官会因为人类作者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输出没有‘控制权’而改变他们的理由吗?”
